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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春节岛城“气质”6年来好

发布日期:2018-03-06

       市环保局公布了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及环保执法系统执法检查的情况。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两年达到100%,为近6年来春节期间好水平。

      春节期间,市区环境空气中,细颗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一氧化碳(CO)五项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的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33微克/立方米、59微克/立方米、14微克/立方米、20微克/立方米、0.9毫克/立方米,与2017年春节期间相比,SO2降低26.3%,NO2、CO持平,PM2.5、PM10分别升高17.9%、7.5%。自2013年以来,已连续两年春节期间五项污染物全部达标,综合指数与去年春节期间基本持平。
      2月15日,市区多云间晴,南风。晚上7时,市区空气质量指数 (AQI)为53,空气质量为良。晚上8时,进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,空气质量指数呈缓慢上升趋势,夜里11时AQI达128,轻度污染,并持续3小时。随后,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,市区空气质量呈明显好转趋势,大年初一凌晨2时恢复至良,凌晨4时恢复至优,随后保持在优的水平。由监测情况来看,今年除夕夜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污染持续时间、污染峰值指数均与2017年除夕夜处于相同水平。已连续2年除夕夜未出现中、重度污染。
      2018年春节期间,市区冷空气活动强度较去年春节期间偏弱,次数也偏少,整体气象扩散条件差于去年春节期间,但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,烟花爆竹燃放量较往年减少,加之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行动,确保了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较往年稳步改善。春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,检查排污单位286家次,对2起管理不到位情况责令整改,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。